1+1,而是“1+2”。
自布朗证明了“9+9”之后,这条路便开始有人走了,先后由德国的拉特马赫于1924年证明了“7+7”,瑛国的埃斯特曼于1932年证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