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长点点头,转头看向对方,道:“请两被告举证!”
J区地税局和S市地税局分别罗列了几组证据,证明自己的执法行为合法合理。
同时,陆明君也对税务局提交的几组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。
审判长补充询问了几个问题,总结了争议焦点:“本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:一,衡万经过拍卖取得的标的物到底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在建工程;二,案涉标的物是否可以加计扣除。原被告是否同意?”
陆明君:“同意!”
两被告:“同意!”
于是,庭审程序很快就进入到了法庭辩论环节。
J区地税局的代理律师侃侃而谈,什么在建工程不得二次加计,不得重复加计……
可能他们说的太专业了,导致除了税务局来的几个人听的如痴如醉不住点头之外,其他的人都是一脸懵!
好不容易等到他们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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